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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作者:hnyhjz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0-09-15 10:42

茶住建字〔2020〕32号
 
 茶陵县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住建部门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和《茶陵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部署安排,深入推进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解决招投标市场突出问题,确保我县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建监督〔2020〕67号)、《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招投标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株建办函〔2020〕9号)和《茶陵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茶公管委〔2020〕3号)要求,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聚焦招投标关键环节,依法打击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有效解决招标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优化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抓好住建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陈志勇   党组书记、局长(主任)        
副  组  长:陈晚文   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选文   副局长
                  谭小强   副局长
                  刘国艳   副局长
   (常务)谭海燕   人防办副主任
                  颜文峰   质安站站长
  成      员:陈  勇、黄海鸥、刘德明、尹新华、刘富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招投标监管股办公,由刘德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法规股、质安站、建工站等股室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措施
1.严格招标事项入市核准和招标文件备案工作。认真执行省发改委等六部门指定的湘发改法规〔2019〕653号文件和市相关文件精神,完善相关措施,防止排斥潜在投标人、量身定做等21种违规行为。(完成时间: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合理实行综合评分法。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工程总承办模式,全面推行工程招投标和履约担保制度。对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合理设置投标报价权重值不低于总分的40%。(完成时间: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规范评标专家管理。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开展专家评标后评估和抽查,对失信专家实行黑名单制度。(完成时间:9月底前全面排查和整治,并长期坚持)
4.清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企业。围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等环节,对2018年以来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中是否存在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等问题开展清理规范。重点核查以下情况:未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招标项目,未履行法定招标程序的;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隐瞒、谎报拖延或者制造假材料造成招标失败的。(完成时间:9月底前全面排查和整治,并长期坚持)
5.加大对违规违法代理机构的惩处力度。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代理机构通过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对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可暂停项目执行或暂停项目资金拨付,待处理到位后再执行,并对代理机构处合同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以排斥潜在投标人、量身定做等21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的违规行为,顶格处以罚款。(完成时间:10月底前全面排查和整治,并长期坚持)
6.落实联合惩戒机制实现刑事判决、行政处罚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以及跨部门、跨地区失信行为信息的共享互认。依法打击涉嫌串通投标等违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通过不正当手段为特定投标人谋取中标,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参与投标等问题,对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涉嫌串通投标行为的线索,情节严重者的移送公安机关。(完成时间:9月底前全面排查和整治,并长期坚持)
7.加强标后监管(稽查)和责任追究。开展招标投标项目标后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检查。项目招标人要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建立对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主要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的到位率考核制度,强化对监理单位、中标单位的考核管理。加强对偷工减料、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问题查处力度,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完成时间:9月底前全面排查和整治,并长期坚持)
8.加大招标信息公开和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等24个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等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出台操作办法,全方位提高失信和违法成本。对借用资质和出借资质的投标人,违规违法的招标代理机构,查实后除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外,限制其参加招投标活动,并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利用全省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平台,对违法行为顶格处罚。(完成时间:11月底前全面排查和整治,并长期坚持)
9.抽查2018年以来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列出项目清单,围绕具体项目招投标交易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及审查等环节,检查是否存在应公开招标而非法进行其它方式招标行为。(完成时间:8月底前)
10.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和线索移送机制。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公布投诉举报信箱及电话0731-22029302。(完成时间:8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关于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及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重要部署上来,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发挥表率作用,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组织、切实整改。各相关单位和股室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强烈的使命担当,全力以赴做好本次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定期调度、定期总结、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协同作战,积极整治落实。全县住建系统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上下联动,严格按照省市、县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照整治清单和整治措施,根据职能分工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统筹兼顾的良好工作机制,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见底见效。
(三)完善规章制度,巩固整治成果。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改进招投标工作的重要契机,从具体问题入手,拿出“当下改”的举措,从共性问题着力,建立“长久立”的机制。把专项整治工作和深化改革、促进住建事业发展结合起来,把整治工作常态化,逐步建立完善招投标长效治理机制体系,最终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有效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推动我县住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茶陵县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清单
 
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8日
 
主题词:住建局  招投标专项整治  方案
发:局机关相关股室、建筑协会、代理公司
抄送: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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